我在非裔美籍家庭中長大,家中的餐點經常有美味的「靈魂食物」。這個詞彙起源於1960年代中期,那時「靈魂」是形容非裔美國人文化的常用詞語。這些靈魂食物包括炸雞、起司通心粉、青菜、地瓜、玉米麵包等。甜點是額外的獎勵,我最愛的是令人垂涎的水蜜桃派。那真是一場美食盛宴!
不同文化中的美食盛宴各有不同,但由於食物對生命至關重要,因此在約翰福音6章35節,耶穌所說的話對每個人來說都深具意義:「我就是生命的糧,到我這裡來的,必定不餓;信我的,永遠不渴。」
這些話若是出自一個普通人的口,必定令人難以接受。但耶穌基督能做出如此驚人的宣告,因為祂真是上帝的兒子。那時,有許多人為了耶穌所行的神蹟而跟隨祂(參閱2、14、26、30節),耶穌告訴這些只尋求眼前短暫好處的人說,光是填飽肚子是不夠的。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,祂是真正生命的源頭(14章6節),也是生命的維繫者。所有相信祂藉著死與復活而賜下赦罪恩典的人(11章25-26節),都能得到祂所賜的新生命。耶穌是我們靈魂不可或缺的糧食,唯有在祂裡面,我們才能得到生命、滋養與真正的滿足。
作者: 簡恩德